壮大节能产业 共建美丽中国

        产值从2011年的1250.26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1653.37亿元,增长了32.24%;合同能源管理投资从2011年的412.43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557.65亿元,增长了35.21%;实现节能量1828.36万吨标准煤,相应减排二氧化碳4570.9万吨……
  在去年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的情况下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取得的骄人业绩再次有力证明了这一行业势不可挡的生命力以及在节能减排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节能服务产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去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各地区2011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结果显示,全国6省区没有完成2011年年度节能目标,12省区未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进度。北京市虽然是完成任务最好的,但也只完成了“十二五”节能目标的38.58%。而近日来我国多地遭受的雾霾,再次拉响了生态的警钟。
  面对日益恶劣的气候变化和严峻的节能减排任务,我国的节能服务产业如何在产业不断壮大的发展形势下,针对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办法,更好地为建设美丽中国献计献策,成为“2012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年度峰会”上热议的话题。
  产业规模持续增长行业队伍不断壮大
  去年一年,我国节能服务产业规模持续增长,不但在产值、投资、节能量等方面实现了飞跃式的发展,而且产业队伍也不断壮大。根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的统计,2012年全国从事节能服务业务的企业有4175家,比上年增长7%;行业从业人员达到43万人,比上年增长1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节能服务公司2339家,工信部推荐节能服务公司122家,EMCA会员单位达到850家。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主任吴道洪指出,我国的节能服务行业也由原来的以中小型民营企业为主,发展到现在包括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多种所有制企业并存的局面。大型国企,特别是重点用能单位成立的节能服务公司逐渐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批上市公司也逐渐扩大节能服务业务,并取得骄人的业绩。
  根据对2339家备案节能服务公司的分析数据显示:注册资金总额为379.51亿元。其中,产值超过10亿元的有6家、超过5亿元的有18家、超过1亿元的有83家;合同能源管理投资超过5亿元的12家,超过1亿元的有46家。
  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推动行业快速发展
  节能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国家扶持政策的出台以及相关优惠政策的逐步落实,对带动产业发展,特别是鼓励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能源处向弟海处长介绍,财政部积极会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在资金投入、税收优惠、会计处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并带动地方制订了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办法。“十二五”期间,初步形成一套既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又符合我国国情的支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去年1月29日,国家发改委要求第一至四批备案名单内的节能服务公司,在2012年内实施并获得国家财政奖励资金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要符合项目数不少于2个、项目实现的总节能能力超过1000吨标准煤/年的要求,否则取消备案资格。该政策的出台,对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形成一定的压力,进一步促进了节能服务公司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积极性,对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加强对本地区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工作的管理和服务起到了推动作用。
  随着财政部、发改委安排的20亿元专项合同能源管理奖励资金的落实,许多地方加大了扶持力度,并对各自地方节能服务公司的管理和发展制订了相应的办法。各部门、各地方高度重视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办法。比如北京出台了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
  在政策引导下,各地和企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地方积极引入优秀的节能服务公司,并通过组织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对接等方式,挖掘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潜力,大量的节能服务公司迅速成立。
  随着对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和相关政策的理解不断深入以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经验的积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审批程序逐步理顺,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效率迅速提高。
  据统计,截至2012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奖励资金4.61亿元,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733个,预计可实现节能量191万吨标准煤。
  产业发展势在必行形势严峻挑战依旧
  在相关政策的引导和各方面的积极推动下,节能服务产业在过去一年取得了较大发展,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比如节能服务公司整体实力还比较弱、部分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执行不到位等。
  吴道洪指出,国家的一系列配套措施在实际执行层面遇到了一定的障碍。部分地方节能主管部门、财税部门还存在对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意义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行动不积极、没有安排配套资金、奖励资金拨付进度迟缓等问题,甚至一些地方还存在人为门槛,对非本地节能服务公司申报项目设置障碍,导致一些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已经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无法享受国家的奖励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也由于缺少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地方推进缓慢。
  同时,我国的节能服务公司整体规模小、能力弱,亟需规范发展。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虽然一批节能服务公司成长起来了,具备了由单一节能到综合节能的能力,无论从技术方案还是到融资水平都有较大的提高。但节能服务产业整体水平面对中国巨大的节能市场无论从数量到服务质量方面仍不能满足需求。部分用能单位计量、统计等不完善,造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够规范,甚至出现个别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励资金的现象。有的节能服务公司规模小、人才短缺、技术力量薄弱,缺乏合同能源管理成熟经验,融资能力不强,风险控制意识薄弱。(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