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廉政承诺书》和《廉政承诺表》的通知

站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省质安总站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贯彻落实,规范行政公务与执法行为,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法规防线,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和服务对象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根据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实施办法》、黄小晶省长在2009年省政府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福建省建设厅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省质安总站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总站制定了《廉政承诺书》和《廉政承诺表》,现将《廉政承诺书》和《廉政承诺表》印发给你们,请每个工作人员在每个项目行政执法检查(考核)前根据《廉政承诺书》和《廉政承诺表》的内容严格要求自己,每次(直监工程现场监督检查按月)检查(考核)结束后认真填写“承诺表”并交办公室负责人,作为个人廉洁自律和年终考核依据。本《廉政承诺书》和《廉政承诺表》适用于在编工作人员及聘、借用工作人员,请大家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七日